内蒙古十一选五大乐透::单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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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编制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预、决算。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二)制定并实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三)规范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二次供水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辖区内非法行医和各类医疗机构开展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终止妊娠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力。
(四)制定并实施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衡化。
(五)制定并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规范,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制度,落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落实全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许可制度,贯彻落实全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制度,负责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居卫生室准入、审核、验收、考核及业务指导。
(七)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管理。负责医务人员资格认可和医疗机构从业许可证制度的实施;负责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及辖区省、市授权管理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协调指导医疗事故争议处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八)制定并实施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九)认真落实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相关政策,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一)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调指导和信息统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促进流动人口综合治理。
(十二)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急需紧缺卫生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卫生计生系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审核上报工作,组织全区卫生、计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卫生计生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考核;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的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健康教育、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五)负责区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及省市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红十字会、区献血办的日常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白和凤 党委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63357306;
张新民 党委委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63357409;
姜 琼 党委委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63357307;
蒋 燕 党委委员、副局长。联系电话:63357311;
李 军 副局长(挂)、卫生监督所所长。 联系电话:63435468。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安全、保密、来信来访、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负责开展卫生和计生科学普及、政策宣传、报道、活动、信息发布等工作;指导全区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健康素养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联系群团及社会组织等工作。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政策并指导实施,承?;睾途质舻ノ坏娜耸鹿芾?、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63357406。
(二)基层卫生科
研究制定全区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指导农村卫生组织建设及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组织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组织实施全区农村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全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63357410。
(三)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科
落实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系统卫生计生民生工作,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健康医疗制度,拟订全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63357812。
(四)医政管理与综合监督科
组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管理等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组织指导和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和职称评聘工作,指导“窗口”工作人员开展许可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责任,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承担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及区域内医疗纠纷处置和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红会、献血办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63357410。
(五)疾病防控与卫生应急科(爱卫办)
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组织实施地方病防治工作,完善地方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地方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拟订卫生应急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和推进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和保障等工作。承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协助上级单位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63357812。
(六)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科
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改革,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承办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调指导和信息统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促进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组织实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指导街、镇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63357309。
(七)财务核算分中心
负责全区卫生计生系统财务预算、核算、决算工作,根据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合理分配使用卫生计生事业经费;监督检查局属单位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会计核算中心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招投标采购工作;组织指导卫生计生系统各单位,按时完成各种卫生计生统计任务。负责办理政府采购事项及资料的报送审批;负责对全区卫生计生专项投资、医疗服务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医疗机构财务核算。负责监督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区属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进行直接审计和专项审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63357412。
下属单位
(一)卫生监督所 联系电话:63423694;
(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3423367;
(三)疾控预防与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63426045;
(四)包河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63357309;
(五)包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65557690;
(六)常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3719826;
(七)望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3457630;
(八)骆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3358102;
(九)淝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3429246;
(十)义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6185185;
(十一)烟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2939618;
(十二)大圩卫生院 联系电话:64855330。
包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南楼5楼